EN-71-3
2001/AC:2002
限制條件: 主要是在兒童玩具裹八種可溶性金屬(Cd、Pb、Hg、Cr、Ba、Se、As、Sb)的溶出量限制。環保法規
限制原因: 『重金屬』是泛指一群密度超過每立方公分五公克的金屬元素,目前已知約有四十種左右。 重金屬會透過飲食、呼吸或是直接接觸的路徑進入人體,但是重金屬不像其他的**可以在肝臟分解代謝,然后排出體外。 相對的,它極易積存在大腦、腎臟等器官,漸進式的損壞身體正常功能。 重金屬進入人體后,大部分會與我們體內的蛋白質、核酸??(DNA、RNA)結合。蛋白質在生物體內的作用主要是進行酵素反應, 當這些酵素和重金屬結合時,就會導致酵素的活性消失或減弱。另一方面,當重金屬和核酸結合,便會導致核酸的結構發生變化,使得基因突變,影響細胞遺傳,產生畸胎或癌癥。環保法規
鄰苯二甲酸鹽
1907/2006/EC
限制條件: 主要是在產品裹六種鄰苯二甲酸酯含量(DEHP、DBP、BBP、DINP、DIDP、DNOP)的含量限制
限制原因: 根據國外研究,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除于生產過程、使用或添加在聚氯乙烯(PVC)時會釋放到環境外,亦可經由垃圾掩埋場??內廢棄的塑膠中釋出, 并藉由吸附于底泥或有機腐植質而散布至環境,可經由食物、空氣吸入等途徑進入人體。由于「鄰苯二甲酸酯」為一環境***,屬于會干擾生物體***的化學物質。 環境***進入體內后會造成***失調,阻害生物體生殖機能,引發惡性腫瘤,容易造成畸形兒。目前已證明,長期處在具鄰苯二甲酸酯類的環境中, 可能引發氣喘現象、罹患毒性多角神經炎;進入體內后雖然九成隨尿液或排泄物排泄出體外,但仍有部分經過生物分解,從肝臟、腸、胃和腎臟吸收進入體內,還是對身體具相當的危害性。環保法規
RoHS
2002/95/EC
限制條件: 自2006年7月1日起,所有在歐盟市場上出售的電子電氣設備中,六種對人類有害物質(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)的含量不得超過該指令的*低要求。
限制原因: 上述六種(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)被限制用量的原因 。
多環芳烴
2005/69/EC
限制條件: 主要是在石化產品、橡膠、塑膠、潤滑油、防銹油、不完全燃燒的有機化合物中的苯并吡(BaP)的含量限制。
限制原因: 如長期暴露于多環芳烴對健康的影響可能包括白內障,腎臟和肝臟損害和黃疸。反復與皮膚接觸可能引起皮膚發紅和皮膚炎癥。多環芳香烴里的萘,如果大量吸入或攝入,可引起紅細胞破裂。
鹵素
IEC-61249-2-21
限制條件: 鹵素包括氟(F)、氯(Cl)、溴(Br)、碘(I)、砈(At),鹵素總含量不超過1500PPM。
限制原因: 被鹵化的塑膠如果被火點燃了,會釋放出含有腐蝕性的毒氣,而且這些腐蝕性氣體的元素(例如:氯)有損壞電子工能的風險。毒性元素也會影響人的**和***系統, 研究更指出這些**對人體會有致癌,遺傅基因改變的風險。環保法規
全氟辛烷磺酸
2006/122/EC
限制條件:
限制原因: PFOS 是全氟化學品的一員,熱穩定性佳,在環境中不易被破壞,還可耐水耐油。另一種常見的全氟化學品是全氟辛酸(PFOA) 及其鹽類。全氟化學品聚在活有機體的脂肪組織中,對于人體和野生動物都是有害的。證據顯示,接觸包括PFOS 和PFOA 在內的全氟化學品。 可能導致出生嬰兒缺陷,對**系統會產生不利影響,也會破壞甲狀腺功能,在懷孕期間,還會導致許多發育問題。更重要的是,美國環保署認為PFOS 和PFOA 為致癌物質,因工作需要而接觸PFOS 與膀胱癌發生率增加有關。
雙酚 A
2011/8/EU
限制條件: 該指令要求歐盟成員國采納、公布并實施以下條款:
限制原因: 雙酚 A (BPA)被作為單體而廣泛用于聚碳酸脂塑料生產中。聚碳酸脂塑料被用于生產嬰兒奶瓶等。在特 定情況下加熱時,少量 BP A 可能從食品容器中釋放出來而融入食物與飲料中,并可被攝取,這可能增加大腦 生物化學物質改變的風險,影響人體**系統,以及提高乳腺腫瘤感病幾率。環保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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